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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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妇女联合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校党委、上级妇女组织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增进校妇联之间与其他妇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密切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本单位群众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引导女性师生坚定政治信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团结动员女性师生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创新实践,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作贡献,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贡献。

(四)代表和维护女性师生合法权益,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了解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女性师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女性师生群众参与有关女性师生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五)教育引导女性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发挥女性师生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组织评选表彰工作,大力宣传优秀女性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开展家庭文明创建,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

(六)开展有益于女性师生身心健康的文体、联谊、咨询等活动,做好特殊困难帮扶工作。

(七)制定妇女工作条例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基层单位妇女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组织召开校妇联全体执行委员会议、妇女干部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加强妇女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妇女组织活力。

(八)完成校党委、省妇联部署的相关工作。